CBAM是第一个以碳排放为核心的单边贸易措施,但绝不会是最后一个。虽然CBAM对中国出口的影响或许并非立竿见影,但它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息:在气候变化时代,一个新的因素将影响贸易和国家的竞争力,这就是碳。
CBAM将按照委员会的提议涵盖钢铁、水泥、铝、化肥和电力,并扩展到氢气,也包括某些上游以及一些下游产品,例如螺钉和螺栓以及类似的物品铁或钢。
CBAM范围可能在2023至2025两年过渡期结束前再次扩大,包括有机化学品和聚合物等其他有碳泄漏风险的产品类别;总体目标是在2030年计划涵盖ETS范围下的所有商品。(电力行业(大型发电站和其他燃烧装置);制造业(钢铁、水泥、铝、化肥、玻璃、陶瓷制造、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石化产品);运输(航空业))
关于碳证价,CBAM机制目前设定碳证价每周更新一次,每周碳证价按照前一周ETS每日收盘价的周平均值为标准基线设定,如出现一周内无交易发生的情况,则按照两周前每日收盘价的周平均值作为标准基线,依此类推。CBAM证书是CBAM机制下进口商品碳足迹的衡量单位,CBAM机制下商品按照年度进口总量进行碳关税申报与结算,以减少每批次进口商品频繁申报所产生的工作量。
CBAM机制允许进口商申请商品的碳证减免,而碳证减免的前提是商品生产商在原产国采取了欧盟认可的碳足迹抵消措施。比如,生产商在原产国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的方式对其年度碳足迹进行抵消,或通过购买碳信用的方式进行抵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