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碳关税的巨大影响中,我们不仅要做出应对,并且应对要比别人更快、更好,才能取得竞争优势。对企业而言,需要尽快重视各个部门的碳管理与产品的碳足迹管理,低碳化与数字化转型刻不容缓。
短期内:尽快建立必要的数字化碳管理系统,运用数字化IoT的方式摸清企业家底,尽快建立必要的监测和管理系统,掌握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来源和总量情况,提高自身碳排放管理能力,做好出口产品碳排放申报工作。
中长期内:重点要推动节能减排。企业应当审慎评估成本控制和降碳策略,通过使用绿电、改造技术工艺和生产流程等更加经济的方式,尽可能降低碳排放,减少碳关税的税基。
CBAM规定如果进口产品碳排放量无法确定,则套用该出口国相应货物的平均碳排放强度作为默认值;如果该产品无法申请出口国的可靠数据,默认值则按欧盟同类产品碳排放表现最差的10%,取这部分同行的排放强度平均值为默认值。对于自身碳排放量不高的企业,如无法计算自身产品的碳排放量而需采用默认值,等于变相增加了自身产品的碳排放量从而增加了碳排放成本。所以企业应该针对自己的产品建立碳数据,进行碳盘查。
各国减排成本差异大,整体而言发达经济体的减排成本要高于其他发展中经济体。我国相对于欧盟的减排成本也会低一些,如果采取减排手段从产品生产过程中去降低碳排放量,能更高效率的降低产品的碳减排成本从而更大程度的降低碳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