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关税(英文简称CBAM)学名又称碳边境调节机制,是一种边境措施,核心是产品的碳含量。该机制是指某些商品在生产时会释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这些商品进入欧盟关境时,需要向欧盟额外支付一笔款项,其数额与商品制造时释放的温室气体数量相关。
为规范CBAM过渡期内操作运行,欧盟委员会制定并公布了该实施细则。细则包含5大章节,40条正文及9个附件,针对过渡期内报告声明人的报告义务、CBAM报告的监管及排放量核算等具体操作细节都做了规定。
根据法规,欧盟境内的进口商、持有报关授权者、或间接海关代表作为报告主体,应每季度进行一次CBAM报告(不迟于该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即:
第一份季度报告为2023年10月至12月,报告应在2024年1月31日之前提交。
最后一份季度报告为2025年10月至12月,报告应在2026年1月31日之前提交。
CBAM报告内容包括每类货物的数量、产品所含的实际排放总量、产品的间接排放总量、产品在原产国支付的碳成本信息,详细内容课件实施细则附件I。同时以上报告内容的信息收集责任将由进口商延伸至出口商。
目前,欧盟CBAM征收范围仅局限于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和氢6个率先覆盖的行业。但其实,2022年6月,“碳关税”修正案中就包括有机化学品和塑料,虽然已经“落地”的欧盟CBAM中暂未包含这两项,但是在未来极有可能随着下一阶段“碳关税”扩大征收范围而被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