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是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简而言之,CCER是通过实施特定的减排项目,产生并核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这些减排量可以在碳市场中进行交易。
市场构成
中国的碳市场由强制碳市场和自愿碳市场(CCER市场)构成:
强制碳市场:以政府分配给企业的碳排放配额为交易对象,覆盖重点排放单位,要求其在履约周期内提交与实际排放量相等的配额。
自愿碳市场(CCER市场):允许经营主体自主开发减排项目,并通过碳市场机制获取减排收益。
交易机制
配额交易:政府确定碳排放总额,并分配给企业碳排放配额。企业如果实际碳排放量低于配额,可以出售多余配额;如果排放量超过配额,则需购买配额。
CCER交易:控排企业可以向实施“碳抵消”活动的企业购买CCER,用于抵消自身碳排放。按照现有政策设计,全国碳市场允许控排企业每年使用CCER进行碳排放配额清缴的量,不可超过应缴碳配额总量的5%。
项目业主是CCER的生产主体,通常是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的开发者或所有者。他们通过实施减排项目(如可再生能源项目、林业碳汇项目、甲烷利用项目等)产生并核证温室气体减排量(CCER),并通过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进行登记。
项目业主参与CCER交易的要求条件标准
公示要求:项目设计文件(PDD)和减排量核算报告需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承诺书:项目业主和审定与核查机构需提交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诺书。
数据保存:项目设计文件(PDD)和减排量核算报告所涉数据和信息的原始记录、管理台账应当至少保存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