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基于全生命周期理念,对组织层面和产品层面提出了基本要求和覆盖资源、能源、环境、品质的评价指标要求。
依据《关于发布绿色产品认证机构资质条件及第一批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要求,申请从事绿色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与从事绿色产品认证相适应的技术能力。
绿色产品认证模式:初始检查+产品抽样检验+获证后监督
绿色产品认证流程:
认证申请
初始检查(包括资料技术评审和现场检查)
产品抽样检验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获证后监督
认证时限
自正式受理认证委托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之日止,一般不超过90天,包括初始检查、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以及证书制作时间。因委托人未及时提交资料、不能按计划接受现场检查、未按规定时间递交不符合整改、未能及时寄送检验样品、未及时缴纳费用,以及特殊的样品检验周期等原因导致认证时间的延长时,不计算在内。
通过绿色产品认证后允许使用中国绿色产品认证标识。
根据《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获得认证的产品或其随附文件使用本标识时,应同时在绿色产品标识右侧标注发证机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