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产品是指从全生命周期,全过程角度满足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消费友好要求的产品,具备资源能源消耗少、污染物排放低、易回收再利用、健康安全、品质高的产品。
为科学有效推进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市场监管总局规范各类产品绿色评价标准的制定,在产品选取方面,优先选取与消费者吃、穿、住、行、用密切相关,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影响大、具有一定市场规模、国际贸易需求旺盛的产品,制定标准并开展认证。此外,积极推进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绿色产品政府采购措施,引导企业积极通过绿色产品认证;鼓励集团采购平台、大型零售商、寄递行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广和使用绿色产品。
绿色产品认证是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由国家推行的自愿性产品认证制度。
国家按照统一目录、标准、评价、标识的方针,将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整合为绿色产品。
认证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认证委托人名称、地址;
(二)产品生产者(制造商)名称、地址;
(三)被委托生产企业名称、地址;
(四)产品名称和产品系列、规格/型号;
(五)绿色相关指标及评价依据;
(六)认证模式;
(七)发证日期;
(八)认证机构名称;
(九)证书编号;
(十)信息编码;
(十一)其他依法需要标注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