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产品认证属于国推自愿性认证。2016年11月2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提出:
到2020年,初步建立系统科学、开放融合、指标先进、权威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与标识体系,实现一类产品、一个标准、一个清单、一次认证、一个标识的体系整合目标。
绿色产品是指在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或危害小、资源能源消耗少、品质高的产品。
绿色产品认证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各类纺织产品的中国绿色产品认证,包括纤维、纱线、织物、制品等等。
由于法律法规或相关产品标准、技术、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所引起的适用范围调整,应以认监委发布的公告为准。
认证依据标准为GB/T35611-2017《绿色产品评价纺织产品》
绿色产品认证对工厂应规定各类人员职责权限规范标准:
1)确保本文件的要求在工厂得到有效地建立、实施和保持;
2)与认证机构保持联络,及时跟踪绿色产品认证标准和实施规则的变化,并确保认证产品持续符合变化的要求,同时保证产品的一致性;
3)确保不合格品和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的获证产品,不加贴使用绿色产品认证标识和证书,确保加施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产品的证书状态持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