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产品认证是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由国家统一推行的自愿性绿色产品认证制度。
目前可使用国家统一绿色产品标识的认证制度有:(1)国家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全绿产品);(2)涉及绿色属性的认证制度(涉绿产品)
1)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定义
认证机构对列入国家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依据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中的标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发布的绿色产品认证规则开展的认证活动。
2)绿色产品认证范围
第一批:人造板和木制地板、涂料、卫生陶瓷、建筑玻璃、太阳能热水系统、家具、绝热材料、防水密封材料、陶瓷砖(板)、纺织产品、木塑制品、纸和纸制品;
第二批:塑料制品、洗涤用品;
第三批:电冰箱空调器和洗衣机、轮胎;
3)绿色产品认证标识
由英文字母和中文汉字构成外环的绿色产品标识的图案与认证机构标志的组合,意味着在资源属性、能源属性、环境属性、品质属性方面全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可以理解为“全绿”产品。
绿色产品认证可以向绿色市场有效传递绿色信号,还可以增强企业的度和美誉度。
并且绿色产品认证可以帮助企业参考估计绿色标准,改进绿色质量体系,加强绿色质量管理,增强核心竞争力,使绿色产品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国际竞争,以达到占领并扩大国际市场份额的目的。
因此,绿色产品认证是企业控制绿色产品质量的必要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