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产品 认证机构为其现场检查制定计划,该计划应基于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的相关要求,并与检查的目的和范围相适应。
认证机构选派有资质的人员组成现场检查组。在确定检查组的规模和构成时,应基于认证产品的范围、涉及的技术特点、数据和信息系统的复杂程度及检查人员具有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等因素确定。
检查组进入现场检查前,应完成相应证实性资料的技术评审,对申请认证产品和生产企业进行初步评估。认证机构应结合产品特点,制定资料技术评审要求的具体内容,并在认证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现场检查是认证机构为确定生产企业的保证能力、产品一致性和影响产品绿色属性重要因素控制能力是否符合认证要求而开展的检查和评价。现场检查应在产品检测和资料技术评审合格后进行,必要时也可和产品检测同时进行。
认证机构应结合产品特点,制定现场检查要求等具体内容,并在认证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现场检查应覆盖认证产品的所有加工场所。必要时,认证机构可到生产企业以外的场所实施延伸检查。
绿色产品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认证机构对产品检测、初始检查结论,以及有关资料/信息进行综合评价,作出认证决定。对符合认证要求的,颁发认证证书。对存在不合格结论的,认证终止,认证机构不予颁发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