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绿色产品评价通则(GB/T 33761—2017)对于评价指标选取的原则来看,遵循“绿色高端引领”的原则是重要的评价要求,符合绿色产品评价要求的领先产品比例不超过同类可比产品的5%,此项要求对指标设计中绿色高端提出明确指示,以达到引领同类产品生产实施绿色转型的目的。
绿色高端,首先要确保产品的生产过程是“绿色的”,污染物的排放与环境管理是符合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及标准要求,并且需有效转换为产品实现运行过程,对资源属性、原材料环保属性等通过建立负面清单予以明确;从能源和环境属性看,通过技术革新、管理创新等环境管理综合应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有效降低,单位产品的污染物(如COD、废水等)排放绩效应优于同类产品排放水平;从品质属性看,产品的关键质量特性指标应满足相应检验标准要求,部分同环保相关的质量特性应优于同类产品,从而进一步释放绿色效能,实现绿色高端的引领效应。
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严格落实生产者对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认证实施机构对检测认证结果的连带责任。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虚假认证、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失信者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建立黑名单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涉企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
下一步,将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完善绿色产品监管方式,加强认证全过程信息采集和信息公开,让认证评价结果及产品接受市场检验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