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法规,即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俗称“碳关税”,是欧盟对进口的特定商品征收碳排放费用。
该法规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建立碳边境调节机制的第2023/956号条例》(Regulation(EU)2023/956)于2023年5月17日正式生效,并于202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进口商强制(应)申报资料
商品号码,国际商品统一代码(HS)进口税则编号(CN);商品描述,商品原产地国家码,进口数量及其序列号,要求之程序,进口地域;生产设施信息(如钢厂识别号),商品量测以及测量单位
商品特性规范,包括:序列号,规范ID,规范名称,参数种类,参数值
进口商品排放量,包括:总排放量,直接排放量,间接排放量,测量单位
CBAM列管商品排放,包括:排放序列号,生产国别
生产设施排放:总排放量,直接排放量,间接排放量,测量单位
产品直接内含排放量:选择方法(如实际排放或预设值),适用申报规则,内含排放量,测量单位
产品间接内含排放量:选择方法,内含排放量,测量单位,电力消费量,排放系数及其来源,电力来源
生产方法,直接排放,间接排放等量化规则
已支付碳价:序号,涵盖产品类别/排放/免费配额
CBAM报告整体流程
定义装置边界、生产流程和生产路线
定义报告期
确定要监测的参数、监测手段,制定监测计划
按照归因规则计算生产过程的排放量
计算产品嵌入式排放量
报告产品有效碳价
编写提供给进口商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