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C森林认证标签的通用要求
1、FSC标签的应用
a:使用产品上FSC标签的组织必须确保以下事项:
b:产品只有符合本标准的相应要求方可使用FSC标签;
c:产品必须符合FSC产品上贴标相关标准要求时才可以贴标(见章节C:参考资料)。
2、贴标的资格
a:FSC“100%”标签
b:1.1来自FSC100%产品组的所有产品可使用FSC“100%”标签。
c:FSC“混合”标签
d:在转换体系下,如果确定的产出FSC声明为下列之一,则FSC混合产品组的产品可以使用FSC“混合”标签:
e:在百分比体系下,FSC混合产品组的产品,如适用的百分比声明至少为70%,则可使用FSC“混合”标签。
注:请注意,FSC-DIR-40-004中Advice#3,关于逐步淘汰将木片及纤维产品的阈值减少至50%的规定。
f:在信用体系下,FSC混合产品组的产品,如信用账户中该产品组有足够的可用FSC信用,则可使用“FSC混合”标签。
注:一旦进行产品贴标,相应的产品数量应从FSC信用帐户中扣除。
FSC森林认证“回收”标签
a:在转换体系下,如果确定的产出FSC声明为下列之一,则FSC混合产品组的产品可以使用FSC“回收”标签:
b:FSC回收”百分比声明至少为85%;
c:FSC回收信用”声明。
d:在百分比体系下,FSC回收产品组的产品,如适用的百分比声明至少为85%,则可使用FSC“回收”标签。
e:在信用体系下,FSC回收产品组的产品,如信用账户中该产品组合有足够的可用FSC信用,则可使用“FSC回收”标签。
注:一旦进行产品贴标,相应的产品数量应从FSC信用帐户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