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TS标签必须以消费者在购买时可见的方式贴在产品上(例如在包装和/或吊牌和/或标签上)。原则上,任何有机纺织品都可以通过GOTS认证。只有完整/成品可以通过两个GOTS标签之一(“有机”或“有机制造”)进行认证和标记。消费品的纺织纤维成分,通常不被归类为纺织纤维产品(例如带有纺织面料的婴儿车、摇篮、汽车座椅或带有纺织面料内饰的家具),也可以被认证和标记为“组合产品”.不可能对产品的零件或组件进行认证和标记。
在向最终消费者提供销售和销售GOTS认证和标签的最终产品之前,零售商必须确保:
其供应商持有由经批准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范围证书,涵盖所售商品:
如果零售商还有B2B贸易活动(例如向其他零售商销售)和/或(重新)包装或(重新)贴上GOTS商品,则零售商必须获得认证。下文详述的贸易商认证条件同样适用。
如果零售商没有B2B贸易活动并且没有(重新)包装或(重新)标记GOTS商品,则零售商免除认证义务。
产品贴有适当的标签(GOTS标志),所述标签包含制造商及其批准的认证机构的参考(名称和/或参考编号),并已由该批准的认证机构发布。强烈建议零售商(以合同方式)向其供应商索取由相应GOTS批准的认证机构签发的“交易证明”,以证明货物已通过适当的GOTS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