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S的环境要求适用于认证组织内的所有业务。在所有情况下,都应适用最严格的国家和/或地方立法或GRS要求。
获证组织应在年度审核中证明其符合C部分的环境要求。可以接受其他审核,请参阅纺织品交易所接受的等效标准。
获证组织应具备环境管理体系(EMS)。
a EMS 手册
b 指定的EMS人员(来自管理层)负责其实施;不需要整个职位都专门负责管理环境管理系统,但作为其工作职责的一部分,有人被分配了该角色。
c 与适用的当地法律要求保持同步的机制。
d 基本管理控制到位:记录、测量和跟踪相关环境指标的系统
e 目标和实现有意义的环境的年度计划所有指标的改进
f 就环境问题对相关员工进行培训的程序和记录。
化学品管理系统
获证组织应具备化学品管理体系(CMS),其中包括以下内容:
a 监控和满足与化学品管理相关的所有相关法律要求的机制。
b 负责管理获证组织对化学品的使用;不需要整个职位都专门负责管理设施中的化学品使用,而是指定某人作为其工作职责的一部分。
c 化学相关人员培训程序和记录管理,并在必要时进行培训以正确管理 CMS。
d 所有输入供应商的完整信息,包括地址和密钥联系人。
e 所有产品中使用的所有化学输入的准确清单;每个输入都应有完整的安全数据表 (SDS),以工厂工人使用的语言和英语提供。信息应至少保留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