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S全球回收标准认证跟新标准4.1比老标准4.0完善了什么?
A部分–社会要求
A1–社会政策
A2–社会要求
B部分-化学要求
B1–GRS化学品管理
B2.1固有问题物质
用于加工GRS产品的任何化学品不得含有欧洲法规(EC)第1907/2006号——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中第57条所述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包含在法规附件14中。
C部分–环境要求
C1-环境管理体系
C2–环境要求
C2.2用水
a认证组织应监督并遵守与用水相关的所有法律规定。
b应保持相关的最新许可证,并遵守合规性。
c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用水量的测量和记录保存。
d认证组织应制定并满足用水改善目标,并且每年审查进展情况。
C2.3废水/污水
a认证组织应监测和遵守废水/污水的相关法律规定,并保留相应的记录。
b应保持相关的最新许可证,并遵守合规性。
c应制定排水计划,对废水流向和排放点有大致的了解。
d应鉴定污染物和废水质量参数(附录4中列出)及其流向。
e应设有一个系统,以确保废水在场外进行适当的处理,从而在进入水流之前满足最低要求,见附录D。当国家和地方的要求更严格时,该限制值取代附录D所列的要求。该制度还应确保污泥得到适当的处理和处置。测试报告应提供给认证机构,并符合以下要求。
i.报告不得超过6个月。
ii.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按照测试指南使用设备执行。
iii.报告应涵盖所有法律要求和附录D中规定的要求。
f如果公司选择在场外设施处理废水,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i.离开场外设施的水在进入水流之前应满足最低要求,当国家和地方的要求更严格时,该限制值取代附录D所列的要求。
ii.该设施应具有足够的能力,满足处理认证组织产生的废水量。
D部分-基本信息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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