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鼓励企业对环境监管记录做出整改并进行信息公开。企业若要撤除记录,需通过非现场文件审阅或第三方现场审核验证整改的有效性。是否开展第三方审核由企业自主决定,IPE从未指定任何一家机构为企业开展第三方审核,也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向企业推广第三方审核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或治污工程项目。
1、非现场文件审核企业违法事实属于如下情形,且不涉及2第三方现场审核情形的,在公开承诺持续关注自身环境表现的基础上,可通过非现场文件审阅的方式撤除记录。企业通过蔚蓝地图网站在线提交文件4,IPE审阅文件,撰写撤除报告.
2、第三方现场审核企业环境监管记录时间6距今两年以内且出现如下情形的违法事实,或环境监管记录时间距今三年以内且如下情形的违法事实出现3次及以上。需要通过第三方现场审核,验证企业已经针对违规问题完成整改,实现环境合规运行和达标排放污染物。
3、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非法排放工业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
4、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缝、溶洞(及其他不经法定排放口排放污染物)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或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