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开始,ISCC企业标识(“非产品标识”)的使用不再需要经过批准。
ISCC公司标识现在可以在ISCC网站的客户端部分下载(需要登录)。ISCC的企业标识可以用在非产品上,例如:营销材料、网站、可持续发展报告、可持续发展声明、企业材料和电子邮件签名中。它不能用于最终ISCC认证的产品或最终消费者的包装材料。此外,ISCC公司标识不得出现在发票、“温室气体证书”、交付文件(标准文件除外)或ISCC认证公司自主颁发给其供应商或客户的任何证明文件上。它也不能被用在名片上。请注意必须满足ISCC文件在208条款中“标识和声明”的所有要求,并且只有在有有效证书或许可证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终端消费者产品的所有产品信息交流和ISCC产品标识的使用必须事先得到ISCC的批准。获得批准申请的表格,请在ISCC网站上下载。
二氧化碳认证方法
ISCC收到关于在ISCCPLUS认证下二氧化碳为原料选项的请求。因此,我们想再次提请您注意目前可用的ISCCPLUS原材料类别(请参阅ISCCPLUS系统文件,第5.3章)以及将二氧化碳纳入认证计划的可能性。
请注意,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捕捉到的石油基二氧化碳并不足以满足“可循环的”相关要求。这尤其适用于石油基二氧化碳与其他加工原料(如氢气)的反应,这些加工原料包含驱动加工的燃料。如果能够证实用于加工的原料和燃料来自可再生资源,那么ISCCPLUS的认证和声明通常是可行的。
ISCC将在下次系统文件更新中提供进一步规范——在此之前,任何ISCCPLUS二氧化碳认证应与ISCC总部联系,并附详细说明设置,说明中需包含所使用能源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