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P收集组织标准(本标准)允许进行废弃塑料收集和环境清洁的组织,以证明他们收集的塑料的来源为海洋装订塑料。
它适用于任何组织(为了利润,而不是为了利润,政府或非政府)参与或希望参与收集标准中定义的海洋装订塑料。
合法合规,童工,公平的工作条件
a)收集组织应证明遵守与其运作有关的国家法律和要求。
b)征收组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童工。本组织应表明遵守国家最低就业年龄和(或)完成义务教育的年龄,以较高者为准。在任何情况下,收集组织都不应依赖14岁以下儿童的工作。
c)收集组织不得使用劳工组织第29号公约所界定的强迫或强制劳动,并应特别禁止自己创造任何条件,使工人不公平地依赖本组织(如保留身份证件、工资、产生债务)。
d)本组织应制定社会政策,鼓励工人至少获得适用的最低法定工资
材料检验、准备、供应链管理模式
收集组织应具有协议和控制过程,以确保从收集点到OBP的最终目的地的可追溯性。本组织应能证明以下情况:
a)在收集结束或在后勤中心收到后,所有收集的OBP都应按类别进行目视检查、称重和登记。这些信息可以包括在收集或购买期间填写的日常记录中。
b)收集组织可将收集到的OBP分为三类:i)可回收物5(二)可重复使用/有效使用6最后处置。这种分离只可能用于将OBP出售给第三方进行回收或再利用/验证,或者,如果收集组织本身是回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