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先核准
任何项目,不管是在媒体中以什么内容出现,只要显示OCS 标志或者提及Ecocert Greenlife,在使用前都必须提交给Ecocert Greenlife 以获得批准。
OCS认证产品的标识导则
A.《OCS100》标识规则
根据OCS 标准要求,当有95%或更多的原料成分被认证为有机来源时,必须对消费者选用下列标签。
*:指材料指使用的有机原料(例如:棉)
X:指有机原料准确的成分比例(95-99%之间)。比例反映了最终混合物的情况。
补充说明:
《X%来自有机农业的原料》
*:指材料指使用的有机原料(例如:纤维)
X:指有机原料准确的成分比例(95-99%之间)。
B. 《OCS 混纺》标识规则
根据OCS 标准要求,当有5%以上且少于95%的原料成分被认证为有机来源时,必须对消费者选用下列标签。
*:指 材料指使用的有机原料(例如:纤维)
X:指有机原料准确的成分比例(5-95%之间)。
OCS标志使用说明
标志可以使用彩通色号355U 或#009355进行显示。
标志尺寸必须足够大且清晰可辨。
被认证实体可以向负责你们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索取标志。
品牌和零售商可以从负责对其产品最后加工步骤认证的认证机构获得标志。标志仅可以用于营销和宣传目的,如果品牌和零售商没有获得OCS 证,则不能将标志用于产品或包装。
使用通则
可以在各种媒介上(包装、标签、网站、小册子、广告、等等)标注ECOCERT GREENLIFE 或者引用其所遵循的标准。
在任何使用中,无论何种媒介,标注ECOCERT GREENLIFE 或者引用其所遵循的标准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已经EcocertGreenlife检查且已获认可的产品、活动或组织方可同时标注ECOCERT Greenlife或者其所遵循的标准。完成该工作可通过以下方式:
-建立遵循OCS 标准要求的产品、活动或组织的有效文档。
-属于OCS 标准的认证范畴。
●不管怎样,在提及ECOCERT Greenlife、其所遵循的标准或者使用证书时,不允许损害ECOCERT Greenlife声誉和不提供遵循标准的声明,或者使用ECOCERT Greenlife认为可能会产生误导或者未经授权的证书。
●证书必须完整拷贝后,方可以提供给第三方。
用于交流目的具体规则
提及ECOCERT Greenlife或者提及其遵循标准用于交流目的时,必须遵守下面的具体规则:
●在标注ECOCERT Greenlife或者提及其所遵循的标准时,如果不是针对一个具体的OCS认证产品,或者一个产品组中只有部分产品已经检查且获得认可,则必须增加提示以便清楚地告知消费者识别相应的认可产品。
●在有可能损害ECOCERT GREENL IFE或ECOCERT集团信誉时,用户不可以标注ECOCERT Greenlife或者其所遵循的标准,也不允许发表任何可能导致错误的声明。
第三方
这些规则必须传达给任何愿意提及ECOCERT REENLIFE 或者进行符合性检查的第三方。(ECOCERT 不做这项工作)
修改标识的规则
ECOCERT GREENLIFE可能会随时修改这些规则,特别是根据产品标签法的变化、参照的符合性检查以及行政司法部门的诠释进行修改。
违反规则
倘若存在与这些规则相关的不符合项或者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在ECOCERT GREENLIFE认为有必要时,将依据预先准备的程序采取任何必要的制裁措施或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