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A责任商业联盟行为准则旨在建立各种标准,以确保电子行业或以电子产品为关键要素的行业及其供应链的工作环境安全,员工受到尊重并享有尊严,且经营活动符合环保和道德要求。
RBA劳工行为准则标准:
参与者承诺按照国际社会公认的准则维护员工人权,并给予其尊严和尊重。此规定适用于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外籍劳工、学徒、合同工、直接雇员和任何其他类型的员工。
A、劳工标准为:
1)自由择业
不得雇佣被强迫、受束缚(包括债务束缚)或受契约约束的劳工、非自愿或剥削性质的狱中劳工、奴隶或贩卖人口。
2)未成年员
在生产的任何阶段均不得使用童工。术语"儿童”是指任何未满15岁或低于完成义务教育年龄,或低于该国家/地区的最小就业年龄(以这二者中最大者为准)的任何人。
3)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当地法律规定的最长时间。每周的工作时间包括加班不应超过60小时。员工每七天应至少休息一天。
4)工资和福利
向员工支付的薪酬应符合所有适用的工资法律,包括有关最低工资加班时间和法定福利在内的各项法律。
5)人道待遇
不得对员工实施性骚扰、性虐待、体罚、精神或肉体胁迫或言语侮辱等严苛的非人道行为;亦不得威胁要实施任何此类行为。
6)不歧视
参与者应承诺全体员工不受骚扰及非法歧视。公司不得因人种、肤色、年龄、性别性取向、性别认同和性别表现、种族或民族、残疾、怀孕、宗教信仰、政治派别、社团成员身份、服军役状况、受保护的遗传信息或婚咽状况等在招聘和雇佣过程中(如工资、升、奖励和培训机会等)歧视员工。刀自由结社
根据当地法律,参与者应尊重所有员工自愿组建和加入工会、进行集体谈判与和平集会以及拒绝参加此等活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