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回收者有责任从其直接供应商(材料收集商成材料集中商)那里收集任何所置的文件。如果需要,材料收集者或材料浓缩者可以申请RCS认证,但它们不是必需的。
直接供应给认证组织的材料收集商利或材料集中商必须经过认证机构的额外验证。
认证机构应对所有进行材料收集或集中的直接供应商进行风险评估。
认证机构应保留一份所有为回收客户提供产品的收集商和浓缩商名单。应选择总数的10%作为额外验证,2%作为实物检验。
如果可能的话,认证机构应尽量避免每年对同一地点进行检查。
物料收:集商及物料浓缩商应核实回收物料申报表及下列资料的真实性:
所有申报的材料都符合回收材料的定义。
所有申报材料均被正确标识为使用前材料或使用后材料。
审核所有申报材料的来源。纺织交易所对材料收集商或选厂”的检验不收取费用。10%的额外核查可包括以下内容
与物料收集和集中厂远程沟通,审核额外的物料申报单。
在网上调查供应商,确认他们是合法供应再生材料的企业。直接与物料收集和集中人员沟通(如电子邮件,电话)。
物料收集和选矿厂的现场访间(2%包含在10%之内)。
要求基本的操作流程,面谈以确认材料来源。我们正在寻找合理的确认,MDF是准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