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S是一项国际、资源和全面的产品标准,规定了回收内容和产销监管链的第三方认证要求,旨在增加产品中回收材料的使用。
RCS回收声明标准包括加工、制造、包装、卷标,销售和使用的所有产品内含量至少5%的再生材料。相关材料收集点和物资集点是不要求RCS认证的,但必须声明,他们必须符合一系列在此标准内列出的规范要求,并同意由认证机构在此基础上对其随机检查的作业。被认证的产品范围是基于纺织产品概念,但认证不范围限于纺织产品行业。在此情况下,外包生产单位(为最终产品进行部分加工或全部加工),都必须遵守RCS标准的规范要求。
1.称重设备、测试设备的校准记录或报告。
2.供应商清单及定期评估记录。
3.计算:每个过程的投资和产品平衡统计。损耗率统计(特别是不同材料的原材料在生产过程中有不同的损耗率)。SOP和记录的再生。
4.有效期内回收材料的声明和协议(如适用)。
5.回收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如适用)。
6.RCS原料验收记录,对外包装、标签、数量、运输车辆等信息进行检查记录。
7.所有回收材料/回收材料的入库记录。
8.各认证产品应准备一套完整的生产批次记录(从领料、投料到产品产出入库)。
9.产品出货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