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是当前全球企业制定碳中和目标时采用的主流国际标准,可以为企业“减碳”目标引入一套统一的评定体系,为企业在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方面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指导。
●所有范畴的“温室气体排放源”都需要被计入。从企业自身营运排放的温室气体(范畴一)、购买的电力及热能(范畴二),到供应链及终端消费者产生的排放量(范畴三),都在SBTi净零排放标准要求的范围内。于此标准下,大部分的企业必须在2050年之前,减少90~95%的排放量。企业整条价值链的各个面向,都将需要巨大的改变。企业将需要在更长的时间内,在减碳上进行投资;也将有义务与供货商合作,协力找出在财务上有效益、能够去碳化的解方。
●短期、及长期的目标,都必须设定。短期目标涵盖5~10年内,目标减少的排放量,并于2030年减少50%的排放量。另外,若企业范畴三的排放量超过企业整条价值链排放量的40%,范畴三必须纳入短期的减量目标内(若小于40%,则仅需纳入长期目标)。长期目标则须于2050年之前,达到净零排放的平衡状态。短期及长期目标皆必须与于2100年控制升温1.5C内的路径一致。
●最后不可能减量的5~10%,必须透过碳移除(carbon removal)来中和(neutralize)。大部分的企业被要求在2050年之前,减少90~95%的排放量。届时剩余的排放量,必须透过高质量且永久的碳移除方式来中和,如:直接空气捕捉(Direct Air Capture,DAC),将碳封进岩石储存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ature-based solutions),如:通过再植林(reforestation)及恢复生物多样性,提升碳汇(carbon sinks)。这项标准跳脱联合国对净零排放的定义──在某一特定时间,碳排和碳汇的平衡。在SBTi〈净零排放标准〉下,只有当企业达成长期目标,才能被视为达成净零排放,否则都只能称作迈向净零排放的路上。
●自身减碳为最高原则(mitigation hierarchy):
尽管SBTi也鼓励企业在其科学减量目标之外,帮助其他地方减缓气候变迁,但是,这样的投资只能算是加乘,而不能替代企业自己必须减少的排放量。企业在协助减少其价值链之外的排放量之前,必须先减少自身价值链的排放量。